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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麦, 印加人的“粮食之母”

来源:生命时报 作者:唐墨莲 编辑:李偲 2019-12-02 08: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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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美国宇航局花了许多资源准备太空旅行,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宇航员的吃喝。在这一场“太空粮食超级选秀”中,一种叫作“藜麦”的古老作物脱颖而出。

藜麦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有几千年的种植历史。考古学家在智利出土的公元前3000年的新克罗木乃伊中发现了藜麦的种子,这表明,藜麦的种植时间早于公元前3000年。而秘鲁阿亚库乔附近的考古发现表明,在公元前5000年,当地已经开始驯化这种植物了。藜麦具有一定的耐旱、耐寒、耐盐性,到了印加王朝时代,藜麦成为整个印加帝国的主粮。它养育了印加民族,被古代印加人称为“粮食之母”。16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这片古老富庶的土地,用坚船利炮摧毁了这个帝国,也严禁藜麦在此地种植生产,取而代之的是从欧洲大陆带来的大麦、小麦、燕麦和大豆。从此,藜麦的主要地位被推翻,只能在海拔较高或地理位置偏僻的地方“苟且偷生”。直到20世纪60年代,藜麦才再次引起南美安第斯山区的兴趣。

藜麦最大的特色在于:蛋白质含量比其他常见的粮食作物高,而且氨基酸组成与人体需求很接近。在植物中,只有大豆有类似的特点,但大豆的高脂肪低淀粉并不适合作为粮食。除了蛋白质方面的优势,藜麦的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等其他方面也都很全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只用一种粮食来满足人体的营养需求,那么藜麦是各种粮食作物中最称职的。此外,藜麦还含有多种不饱和脂肪酸(如亚油酸和亚麻酸),B族维生素、维生素E和叶酸的含量也较高。研究表明,藜麦富含的多酚、类黄酮、类皂苷和植物甾醇类物质具有多种健康功效,比如保护心血管、抗氧化等。

藜麦吃法很多,可以煮熟后做沙拉,还可以和米饭一起煮粥或做成藜麦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临床营养科营养师 唐墨莲)

来源:生命时报

作者:唐墨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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