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5号)要求,在全局系统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局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都要严格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 精神,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与。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一律从简操办、控制规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倡导党员和公职人员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婚事新办。反对借机敛财,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不收或少收彩礼(聘礼)、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反对奢侈浪费,提倡控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和标准,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文明健康的娱庆活动。
2、丧事简办。落实《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3、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引导。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是深化我局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文明单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引导有力、督促检查到位。
2、严格落实责任。各党委(支部)要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具体。党委(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确保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落到实处。
3、强化示范带头。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管好自己与家人,教育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人严格遵守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操办婚礼前、操办丧礼后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日常行为自觉。
4、严肃问责通报。各单位要把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并在6月、12月下旬分别向局机关党委报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5、认真承诺践诺。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的党员和公职人员要认真签订好《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于2018年5月19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要自觉践行承诺,做到承诺有声、践诺有果。《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要求,于每月3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联系人:姚永峰,联系电话:0731—84813203。
附件:1.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2.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
湖南省粮食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湖南省粮食局官方网站
编辑: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