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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部门强化源头预防 两部门修订监管办法

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编辑:李偲 2022-04-25 1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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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北京对记者表示,“十四五”期间,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的要求。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吃得放心”。

“十三五”期间,中国净土保卫战取得了积极成效,土壤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20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当前中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相对突出。

苏克敬表示,受污染耕地的修复成本比较高,难以大面积推广,因此,“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坚持风险管控的思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的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溯源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

苏克敬说,要强化源头预防。以土壤重金属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识别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因地制宜采取源头治理、切断传输途径等措施,聚焦重有色金属等矿区开展历史遗留废物大排查,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持续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污染问题,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地方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针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此外,还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吃得放心”。

据了解,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今年2月14日至3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2号)进行了修订。修订主要内容涉及三个方面:

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严禁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多扣水杂、压级压价等行为。二是完善粮食验收检验制度。三是完善粮食在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减少运输损耗。四是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五是强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一是规范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二是因地制宜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三是建立第三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梳理了对粮食和储备部门、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进行了细化,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编辑:李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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