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建议——
主产区粮食加工应按农业用电计价
“我们调研发现,很多主产区粮食加工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他们普遍希望国家出台扶持政策,将企业用电的价格由工业用电调整为农业用电。调整后,每斤粮食的加工成本可降低1分钱,帮助企业增加10%的利润,可有效推动粮食内循环,提高产业收益,繁荣产地经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说。
陈萌山介绍,当前大米、面粉等主食价格疲软,让薄利多销的粮食加工行业享受农业用电价格,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主产区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也承受较大的机会成本。扶持粮食加工产业,有利于搭建粮食安全与县域经济贯通的桥梁,在提振县域经济,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同时,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对主产区粮食加工企业进行扶持,可减少原粮运输损耗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据测算,每年我国粮食物流总量达4.8亿吨,跨省长距离物流量高达2.3亿吨。但运输方式和设施落后,“四散化”比例低于10%,在粮食物流发达的东北也只有30%,进库转运频繁拆装包,损失率超过5%。就地发展粮食加工,可以减少原粮长距离运输带来的数量损失、质量损失、营养损失,减少碳排放。
具体到落实中,陈萌山建议,聚焦稻谷、小麦和马铃薯,优先调整这三类粮食加工用电价格,从而缓解原粮加工成本上行、利润不断压缩的难题。聚焦粮食主产区,分区域调整加工用电价格,促进主产区将生产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据估算,如果东北三省、长江中下游三省共6个省的大米主产区,黄淮海六省的小麦主产区和马铃薯6个产区的粮食加工企业按农业用电计价,主产区稻麦加工成本将降低56亿元、马铃薯淀粉加工成本降低5200万元。稻谷和小麦中口粮用途消费占总消费的80%以上,关乎最基本的民生保障。针对两大口粮食用用途的加工企业用电进行扶持,预计可为主产区降低44.8亿元成本,有效缓解“稻强米弱、麦强面弱”困境,稳住关键的粮食加工产能,确保供应稳定。聚焦县域内有一定带动效应的粮食加工企业,以打造粮食产业集群、粮食产业强镇为契机,通过调整用电价格,支持生在农村、长在县域的粮食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粮食产业,促进资源要素向县域聚集,激活一方经济。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姚媛
编辑: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