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有关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以及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粮食安全立法修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由政策治理向法律治理转变。
经国利民,法是重器。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修规,是提升粮食安全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用法律利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粮食安全的作用愈加凸显。近年来,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人均粮食占有量超世界平均水平,中国饭碗成色更足。但保障粮食安全仍然面临很多风险挑战,粮食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粮食供需结构性短缺问题更加突出,粮食质量安全状况堪忧,粮食产后损失浪费严重,等等。粮食安全是永恒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粮食生产。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有关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以及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各地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粮食安全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粮食安全立法修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由政策治理向法律治理的转变。
目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立法条件日渐成熟。加速推进立法修规进程,用法治规范引领粮食安全,实现“有法可依”,可以让老百姓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更安心。
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粮食产业链条长,涵盖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消费各个环节,涉及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多个部门,需要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这就要求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立法进程。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抓住时机,乘势而为,全力推动粮食领域立法修规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到平时筑牢基础、急时应对有方,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慧
编辑: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