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反食品浪费法立法相关情况。
岳仲明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按照程序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32条,不分章节:
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针对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对减少粮食、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浪费作出原则性规定。
岳仲明表示,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
此外,岳仲明介绍,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更加充分地体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突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及促进乡村振兴应当遵循的原则。二,完善乡村建设管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的内容,加强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三,增加推进节约粮食、防止和减少粮食浪费的规定。四,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来源:农民日报微信
编辑: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