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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作者:郑凯闻 编辑:李偲 2020-01-14 15: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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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3277亿斤,比2018年增加119亿斤,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在保障粮食数量安全的前提下,粮食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作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的首要技术支撑。2017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推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制定了三年实施方案。其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作为一大子项,提出“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总体要求,共投资63.8亿元,包括中央投资28.5亿元,地方配套35.3亿元,规划建设项目1509个。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在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统筹协调,抓住机遇,争取支持,用好政策,配置资源,加强管理,在服务政府、服务监管、服务产业、服务农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批好的经验模式,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高位推动 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大幅提升

本刊从2019年11月在武汉召开的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经验现场会上了解到,为顺利推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国家局要求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普遍成立项目专班,主要领导牵头督导,分管领导狠抓落实,责任单位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项目实施以来,各地粮食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产粮大县、人口大县及重点地市的粮食质检机构。2017年计划建设项目511个,其中493个单位已完成招标,占当年计划数的96.5%;327个单位已完成验收,占64.0%;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等8省(区)已完成全部项目验收。2018年计划建设项目478个(有的机构是分两年建设的),其中完成招标的单位222个,占当年计划数的46.4%;北京、吉林、安徽、山东、陕西、青海等6省(市)已完成全部项目的招标工作。据各省统计,2017年全国累计新建或恢复市县级粮食质检机构的数量109个,2018年176个,一些产粮大县等监测盲区得到补充,监测覆盖面大幅增加。

各地主动作为、善于作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很好地解决了地方配套资金问题。2017年和2018年地方落实配套资金共计19亿元(中央财政补助累计19.7亿元),实现了一比一配套。这些资金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在检验场所、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实现全面改造升级,大多数省级机构配备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等先进大型仪器设备,有效提高了检验精度、工作效率和科研能力,拓展了检验范围,为今后开展综合性技术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多数市县级基层质检机构配备了原子吸收、气象色谱、液相色谱等常规大型仪器设备,检验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基本满足了当地粮食质量安全检验需要。

典型引领 促进粮食质检体系高质量发展

计划实施以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多次举办全国性项目推进会、现场交流会,旨在集全行业之力,共同研讨,在粮食质检体系制度建设、流程建设、方式建设上寻求最优解。

在武汉举行的最近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来自湖北、山东、四川等地的经验代表们纷纷就粮食质检体系高质量建设进行交流。其中许多省份注重制度建设,譬如吉林、山东、陕西等省,统一需求论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技术培训,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提高了全省技术装备的一致性。

重庆市选取了符合条件的30个大型粮食仓储企业作为区县级质检机构,制定《重庆市仓储企业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对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配置、质检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统一标准。安徽对省内所有项目单位仪器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江苏出台了《江苏省县级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建设导则》,实行“技术特派员(联络员)”制度,由省监测中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挂钩联系1到2个地级市,指导项目建设。黑龙江省印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绩效考核方案》等多项制度规范并组织解读,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效果。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建设方式。除了扩建新建检验站之外,许多地区还探索了与当地中心粮库、加工厂、职业学院实行“站库合一”“政企合建”“站院融合”等多种方式联建共建,极大地放大了建设成果,提升利用效果和服务水平。

烟台、威海粮食检验站分别与烟台商务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合作,利用学校场地和研究培训条件,资源共享、人员共用,做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湖北省监测中心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化,在项目建设时注重拓展业务范围,率先取得食糖和猪肉的检测资质。安徽省阜阳市对各县级站统筹管理,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和检验业务由市站统一调配使用,更有效地利用了检验资源,提高了效率,扩展了服务。在编制收紧的大环境下,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广西、西藏、甘肃等省(区)大力争取当地财政、编办等部门支持,推动基层质检机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加强了机构运行的经费保障。四川省20个县级新建机构列入了事业编制。四川省广元市用足用好当地人才引进政策,2014年以来共引进5名硕士研究生,人员编制由5名增加到10名。

在做好项目建设、人员建设的同时,各地还按照国家局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取得了新的成效。

河南省开封市站主动与市食安办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城、消费放心城创建活动,质检业务逐年增加,2019年1至8月实现检验收入316.6万元。云南省文山市站秉承“先有为再有位”宗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粮食加工企业、海关以及学校等重点用粮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每年检验样品数量上千个;积极争取市财政保障业务经费,并落实了检验人员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黑龙江省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质量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质检机构作用,统一抽调400多名技术骨干,经过连续无休的79天奋战,共计扦取检验样品2.7万份,对全省8000多万吨的库存粮食进行了全面质量检查。贵阳市粮油质检中心特别建立军粮质量常态化监测管理制度,在中心挂牌成立“军粮质量控制室”,实行专岗、专人、专责,对军粮质量进行常态、专业化监测。河南省辉县质检站改进优质小麦品质测报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粮食加工企业、购销企业和广大农民提供粮食质量信息资源,并主动开拓第三方检测市场,分别和畜牧局、市场监管局合作,对辖区内的饲料产品,以及全市3000余家餐饮业、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用植物油进行监测检验。

持续发力 推动质检体系如期建成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的建设目标是在2017—2020年,构建以国家区域中心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级为支撑、县级为基础、企业为补充,适合我国国情和粮情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做到功能定位清晰、区域布局合理、检验监测能力强、运行机制良好、服务业务范围广、质量安全保障有力。力争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1000个左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监测覆盖面达到产粮县(5万吨以上)的60%左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粮食安全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政府决策、粮食产业经济、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为推动粮食安全质检体系建设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本次现场会对进一步做好质检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仪器设备的配置要做到实用好用够用,适当先进,避免盲目追求高大上,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回收等工作。要做到建用并重,充分发挥质检体系功能作用。要主动做好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三个转变”,大力拓展第三方服务,尽快适应粮食收储制度和储备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紧密围绕提升农民种粮收益,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满足个性化需求,提供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高质量检验服务。

在资金使用上,会议强调,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国家和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加强了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开展各级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在引进和培养人才方面,会议要求积极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推动建立检验人员技能水平与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发质检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在考核方面,会议指出,要加大技术比对考核力度,每个机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粮食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对能力验证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发现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作者:郑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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