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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库存大清查在即:摸清家底保障粮食安全

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牛其昌 编辑:李偲 2019-03-04 09: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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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摸清粮食库存家底,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继2001年、2009年后,新千年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即将于2019年3月末正式开始。界面新闻注意到,近日各省已陆续召开库存大清查工作调度会,部署清查前的各项准备。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要求对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

从时间安排来看,大清查将以2019年3月末为清查时点,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整改五个阶段。为保证大清查取得预期效果,2018年下半年,国务院已经部署在安徽、福建、江西等10个省20个地市开展了试点。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2月27日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粮食库存家底,始终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向党和国家交一本实实在在的“明白账”,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首先,全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是中央的一项常规工作,这是必须要做的。从以往清查的时间来看,大概是每9-10年进行一次,预计这一清查频率将来会逐渐形成规律。”谈及此次粮食大清查的背景,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对界面新闻表示,从时间节点来看,当前已经到了要摸清家底的时候,在粮食结构调整和粮食定价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2009年的粮食清查数字已经不能再作为改革依据。

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月17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各类企业收购粮食7200多亿斤,其中夏粮市场化收购比重超过90%,秋粮市场化收购比重稳步提高。同时,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消化进度加快,全年消化库存近2600亿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界面新闻注意到,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粮食结构问题明确提出,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主动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相比历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首次针对谷物和粮食进行了界定,说得非常具体。基于这一背景,下一步粮食结构调整究竟怎么调,统筹用好国内外市场究竟怎么利用,利用多少,前提都必须做到心里有数,因此必须弄清目前粮食库存情况究竟如何。”孔祥智分析道,与粮食结构调整一样,呼吁已久的粮食定价体制改革下一步如何改革,同样需要将粮食库存情况作为基础。

此外,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据中国海关总署1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中国大豆进口同比大减40.1%,降至572万吨。同时,中国2018全年的大豆进口量减少7.9%,降至8803万吨。尽管2018年大豆进口量7年来首次下滑,但8803万吨的进口量占进口粮食总量的比例仍然超过80%。

对此,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红耀2月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常年从美国进口大豆,占总进口量的1/3左右,去年受贸易摩擦的影响,从美国进口大豆有所减少。中国大豆的需求量每年大概在1.1亿吨左右,而我国大豆产量在1600万吨左右,90%的大豆需要进口。”

“总体来看,我国在口粮供应上没有问题,但饲料粮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如大豆、大麦、高粱等每年都严重依赖进口。为了应对潜在和突发的贸易摩擦事件,从粮食安全的角度考虑,必须摸清家底,衡量一下相关粮食库存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刚性需求。”孔祥智表示。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月11日发布的《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此次清查的品种主要是政策性原粮中的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对于纳入清查范围的商品粮、地方储备成品粮和地方储备中其他品种粮食的质量清查,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相比以往的粮食库存清查,此次清查的提法中明确了是‘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清查的内容不仅包括库存粮食的数量,还强调库存粮食的质量。根据要求,清查将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实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对界面新闻表示。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此前的粮食库存清查行动中,一些地方粮库曾曝出“陈化粮”事件,即粮库和粮商相互勾结,以新粮的价格收购陈粮,又将陈粮以新粮的价格流向市场。

孔祥智对此表示,随着国家对粮食收购、储存、轮换制度的完善,“陈化粮”的概念近年来已经逐渐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针对稻谷、玉米、小麦等制定了关于储存品质判定的国家标准,如对粮库小麦需要多少年轮换一次有了具体要求。但不排除一些粮库为了自身利益,不完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储存和轮换,而粮食库存大清查也是为了发现类似存在的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中有关质量清查的要求,此次清查明确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和真菌毒素。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的样品数量,要在兼顾不同粮食品种、性质、生产年限(或入库时间)基础上,按照样品总份数10%比例,由省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进行分配。

从此次清查的步骤来看,《实施方案》要求,在扦样开始前,尤其是提前进行扦样的省份,由省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提供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实际储存库点名单,交质量清查扦样工作组。市(地)级、县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和相关承检机构要协同做好相关质量清查工作。

2018年下半年,国务院已经部署在安徽等10个省20个地市开展大清查试点,截至目前还未详细披露清查进展情况。根据《实施方案》,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普查前整改处理到位、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企业拒不执行各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整改要求或整改工作走过场、不到位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界面新闻注意到,据华夏时报报道,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之后,出现了全国多地粮库失火的传言,包括黑龙江林甸、河南焦作、江西贵溪和吉林省洮南市大通粮食储备库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不过记者仅能核实到其中两起火灾的相关信息。吉林省粮食局相关工作人员还明确否认了大通粮食储备库火灾与粮食清查的关系。

“从历年来看,国内确实有一些粮库发生过着火现象,尤其是在2001年前后,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不否认与应付粮食清查有关,后来相关部门也对一些粮库负责人进行了处理。但从目前全国来看,粮库失火现象仍是个例,因为一旦查出属实,那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相关负责人将要面临刑事处罚。”孔祥智表示。

孔祥智称,粮食库存大清查并不是对地方粮库的“突然袭击”,而是去年国务院就已部署的一项常规性普查,主要目的并非追究责任,而是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谈及针对此次清查行动的准备工作,河北柏乡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尚金锁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粮库专门成立了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每一座仓、每一个货位、每一张单据、每一笔手续都有人负责,做到责任明确,奖罚严明。此外,粮库在仓房登记、清查器具和扦样设备配备、业务资料整理、粮堆形态整理、配合质量扦样等方面也都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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