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省内有关涉粮高校、省属企业、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为加快推进科技兴粮发展战略,依托粮食行业具有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粮食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省级层面的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粮发[2018]103号)文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意愿申报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
原国家粮食局批复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申请重新评估。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按《办法》要求编写项目建议书(一式十份),于8月20日前上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26915499@qq.com。市州企业由市州粮食局汇总后将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局,省内有关涉粮高校、省属企业、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局,省局统一审核后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
请对照《办法》要求,积极组织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以建设一批在粮食行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助推行业转型发展。
联系人 :桂茜
联系电话: 0731-84813220
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来源:湖南省粮食局官方网站
编辑: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