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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粮食工程: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

来源:光明网 作者:李慧 编辑:李偲 2017-12-12 1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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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是在怎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优质粮食工程”的主要内容、目标是什么,这一工程对于推进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具有哪些影响?对此记者专访了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优质粮食工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推出的?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高企,但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凸显。一是,农户粮食产后服务能力较弱,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二是,粮食质检体系不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三是,优质绿色粮油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优胜劣汰、质量兴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解决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在“粮安工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总结部分省份试点经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自2017年起,在粮食流通领域适时启动了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为重点的“优质粮食工程”。财政部在2017年度安排5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通过中央财政引导性资金投入,有效激活市场,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性,促进“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对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提升粮食品质,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进一步推动粮食“去库存”,服务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有助于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产品的供给水平,推动粮食消费转型升级,满足消费者从“吃得饱”到“吃得好”的转变,从而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记者:“优质粮食工程”主要内容、目标是什么?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优质粮食工程”包括3个子项。

  一是,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独立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同时兼顾粮油加工企业等其他主体。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向农民宣传国家粮食收储和优粮优价等政策;推广适用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储粮以及对粮食分档升值;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实现优粮优价。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将服务范围扩展到提供市场信息、种子、化肥等和融资、担保服务;推广订单农业等业务。另外,还为农户配置或自建科学储粮新装具、新粮仓等,推动农户节粮减损。

  二是,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全面核准核定粮食质检工作任务,建成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要求,健全粮食质检体系运行机制,确保粮食质检体系健康良性运行、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是,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加强粮油与健康方面的研究;建立“好粮油”质量标准体系和生产流通全过程的技术评价体系;制定《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生产指南》,加快开发优质粮油产品;对不同区域条件和主要粮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粮食产后科技服务;建设国家级“好粮油”网上销售平台和“好粮油”线下销售渠道;提供有公信力的产品信息推介和销售服务;全方位做好主题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2017年纳入重点支持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10个示范县,每个示范县确定1-2家示范企业,实施“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

  到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设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实现全国产粮大县全覆盖,促进粮食提质升级和农民增收。二是,建立与完善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健全第三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评价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和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监测覆盖面提升60%以上、粮食产品综合合格率提升5%以上。三是,完善“优粮优价”的市场化粮食流通机制,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四是,推动形成“种粮农民种好粮、收储企业收好粮、加工企业产好粮、人民群众吃好粮”的新粮食流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国产粮大县的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

  记者: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哪些服务,通过这些服务能为农民带来什么好处?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打造农民需要的粮食产后服务功能,为农户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服务范围扩展到提供市场信息、种子、化肥等和融资、担保服务,推广订单农业等业务。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将为农民带来以下好处:

  一是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建成产后服务中心通过向农民提供保管等服务,为农民适时适市适价卖粮创造条件,增强议价能力。产后服务中心还应能及时向农民传递市场信息,疏通交易渠道,帮助农民卖好价。二是促进粮食提质进档。产后服务中心要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分类等服务,大幅度提高粮食保质能力。按市场需求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有效保障粮食质量,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创造条件,通过市场带动农民增收。三是推动节粮减损。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农户科学储粮设施建设,使农民手中收获的粮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大幅减少农户储粮损失率。四是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通过整合产后服务资源,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提升农业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在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今年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之前,四川、湖北、安徽等省近年来积极开展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如四川省2012年创新性提出建设“川粮产后服务体系”,在广汉、仁寿、宣汉等地开始试点烘干中心建设,并形成了“崇州模式”。截止目前,四川省级财政已在全省156个县、330个项目单位共投入2.5亿元,购置烘干设备1000余台(套),开展以烘干清理、专合组织、收储加工、两代一换等服务,帮助农民烘干清理粮食约200万吨,挽回损失3亿元以上。

  在农户科学储粮方面,为减少农户粮食产后损失,2007-2015年国家粮食局实施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共为全国26个省(区、市)农户配置了近1000万套标准化科学储粮装具,每年减少粮食损失23亿斤、实现增收25亿元以上。专项的成功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深受广大种粮农民欢迎,地方各级政府纷纷将其作为服务“三农”的“民心工程”积极推进。

  记者:请问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一是科学规划项目建设。按照2020年实现产后服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我们坚持需求导向、为农服务,面向基层、近民利民,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进行科学规划。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向粮食产量多和商品率高、产后服务能力缺口大、粮食收储市场化程度高的产粮大县倾斜。对总体建设规模、年度分解任务、功能设计、点位分布等进行合理规划,根据粮食生产的集中度、粮食产量和服务辐射半径合理确定项目点和数量,并因需配置设施设备。

  二是规范、指导建设和服务。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等工作,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国家粮食局又编制印发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前者对项目建设和验收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后者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给种粮农民提供“五代”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是加强粮食产后技术服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中“建立农村粮食产后科技服务新模式”要求,面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选派一批粮食行业科技特派员,专项开展粮食产后干燥、储藏、加工减损、农户储粮等技术服务和推广,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粮食收储技术水平。

  四是评估、评价实施效果。我们要求各地项目建设方案要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预评估,项目全部建成后要对项目实施成效及时开展总结和后评价。

  五是明确分工和责任。方案明确了省级粮食、财政部门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各地要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细化落实责任,实行专项督导,严格监管项目质量、进度和建设内容,要将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绩效追踪问责、全程监管制度。

  六是实行阳光操作。项目建设工作全程公开,简化程序,加强服务。支持政策、主体选择、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等向社会公开透明,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助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记者:我国是产粮大国,当前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现状如何?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粮食品质和质量安全”。近年来,全国粮食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绩近年来。从2016年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结果来看,抽查样品的质量达标率达到94.8%,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形势整体向好。

  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粮食质量安全仍然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来自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粮食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这也是我们开展“优质粮食工程”的一个重要原因。

  粮食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但可防、可控、可治,近年来粮食部门积极应对,对个别污染地区种植的粮食,采用定点收购、逐仓检验、专仓管理、分类处置、定向销售的方式,加强对污染粮食的管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饲料生产;对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粮食,用于燃料乙醇等工业用途,做到既充分合理利用粮食资源,又确保污染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同时,积极开展粮食污染物消减技术研究,有效降低了污染粮食的质量安全风险。

  记者:粮食部门是如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口粮安全的?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粮食是最基本的食品,也是生产加工其他食品的基本原料。粮食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日三餐,米粒虽小责任重于泰山。全国粮食行业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指示,履职尽责,当好粮食质量安全的守护者。

  一是当好粮食监察员。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我们初步建立了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目前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357家,每年开展各类检验样品约40万个,获得检验数据超过300万个,及时封存处置不达标粮食,有效保障了口粮质量安全。但是,目前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能力还比较薄弱,县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只有45个,覆盖面仅1.6%,与我国6亿多吨粮食产量和消费量严重不匹配。另外还普遍面临检验设备陈旧落后、食品安全指标检验能力薄弱、监测检验业务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通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我们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着力解决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与检验把关能力不足、基层粮食质检机构严重缺失的问题,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和国家、省、市、县四级工作联动,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全产业链的检验监测,监测覆盖面提升60%以上。为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当好粮食保管员。2013年以来,中央累计投资300多亿元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认真执行国家粮库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备“四合一”等储粮技术和设备,鼓励应用机械化装卸运输、绿色环保节能的新工艺、新装备,全国粮食收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和改善。1998年以来,在三批国债粮库项目的示范带动下,机械通风、粮情测控及谷物冷却等粮食储备“四合一”新技术得以推广和应用,我国储粮技术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近年来,全国粮食行业积极开展粮食储藏、烘干等技术研究,大力推广气调储粮、低温储粮新技术,有效降低了储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当好粮食服务员。2005年以来,国家粮食局每年都组织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涉及全国200多个地市、900多个县区,涵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主要粮食品种,监测内容包括质量、品质、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通过监测及时全面掌握新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地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粮食质量安全政策、服务各类企业收购粮食、服务种粮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化种植品种。

  四是构建粮食质量安全“防火墙”。先进的标准体系,是保护粮食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目前,国家粮食局归口管理587项粮食标准(国标336,行标251),覆盖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我们进一步突出了粮食产品的的质量安全要求,增加质量安全控制指标,对产品的名称、原料和加工工艺等实行强制标识。研究制定了一批先进的粮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如真菌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快速检测方法,粮食制品中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吊白块、矿物油等非法添加物的检测方法等。目前,我国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方法标准与国际标准及发达国家标准已基本一致。

  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通过推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国家粮食局及全国粮食战线的广大职工干部,将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同时,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共同守护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光明融媒记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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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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