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较为严重,但总体而言,我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可控。
据介绍,在防治耕地重金属污染上,近年来,我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启动了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二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和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示范点。建立了9个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区和4个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示范点。三是加大工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十二五”期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超额完成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5%的目标。四是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国家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法》,制定并实施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建立和实行了收购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粮食销售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和超标粮食召回等一系列制度。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水稻、小麦重金属污染耕地为重点,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推动水稻、小麦等重点作物污染耕地治理试点示范;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规定,指导地方开展粮食禁止生产区划分工作;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土十条》明确要求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对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贺迎春 廖心悦)
来源:人民网
作者:贺迎春 廖心悦
编辑:实习编辑 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