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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和油监管不可“调和”?

来源:粮油市场报 作者:郑学良 编辑:李偲 2018-04-17 09:09:1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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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记者通过长达半年的深入调查发现,福建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食用调和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明目张胆造假,面对记者的质疑,造假者还振振有词,以“吃不死人”为由开脱(4月1日央视网)。此事一经公开报道,立刻引起强烈反响。

  食用调和油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常吃单一植物油引起营养不良的问题,通过科学调配推出的营养丰富而又均衡的食用油新品种,让消费者食用后更加营养健康,其价值取决于调配油料的种类和添加量。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上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恰是故意不在产品上标示油种的品种和比例,或者所标成分比例与事实不符,对外宣称采用了高价值油种,而实际上添加的是价值低的油种。若任由这些不良企业造假,“劣币驱逐良币”,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最后必然会被消费者“用脚投票”,失去这一巨大市场和良好商机,对我国食用调和油品牌培育和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经笔者对这些企业的造假行为分析后发现,他们除了钻食用调和油相关标准不明确 (各添加油种的种类及其比例上下限无明确规定)、检测技术手段不完善 (现有技术只有成分在5%以上的油种才能比较明确测定)的空子外,更多的是钻了市场监管的漏洞。因此,今后在对食用调和油的市场监管上还需加强,要以 “零容忍”的理念和态度去行动、去监管,对造假行为露头就打。

  监管部门要高举法治利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食用调和油造假行为和涉事经营者采取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的处罚,严重者必须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从而还食用调和油市场一个清白,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为食用调和油品牌和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还需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自律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要及时发声和站队,积极推动食用调和油具体国家标准的出台,加快检测技术手段的攻关,在生产标准和检测技术上铲除造假的温床;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建立市场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与监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使监管更加及时主动、精准有效;要建立行业自律公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觉净化经营环境;要主动宣传普及食用调和油相关知识和功效,引导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识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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