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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发布
2021-04-16 08:55:05 字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精神,充分发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抓手作用,进一步促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全省落地落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安排

(一)目标任务。通过对各市州、县市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激励,促进地方党委、政府抓粮管粮责任的压实,推动形成正向激励,确保我省粮食安全。

(二)督查激励内容。对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综合考核中排名靠前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拟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

(三)结果运用。对于获得表扬激励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省财政各奖励400万元、200万元支持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请新闻宣传部门正面宣传报导。

二、评选方式

(一)市州评选方式。2021年度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布后,按照考核排名进行排序,排名靠前的4个市州列入拟督查激励名单。

(二)县市区评选方式。2021年12月17日前,各市州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候选县市区名单(每个市州限推荐一个),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2022年1月7日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湖南省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县市区考核评分指标》(详见附件),对拟列入督查激励的候选县市区2021年度表现进行打分排名,排名靠前的10个县市区列入拟督查激励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面激励。督查激励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在督查中既看必要的记录、台账,更要看工作实绩,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目标任务有没有完成。要加强日常了解,多到现场看,更多关注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保证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真实准确。

附件:湖南省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县市区考核评分指标.doc

来源: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

编辑:李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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