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缓解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特别是为了解决部分粮食品种阶段性过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2004年后建立起来的粮食支持政策措施,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确保粮食供给相对宽松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不应全盘否定,理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并不断完善粮食支持政策,特别是粮食收储政策。
完全放弃粮食价格形成中的政府影响的观点需要审慎对待。当前,针对玉米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取得的超预期效果,社会上有人提出应在稻谷和小麦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中仿照玉米推行。这是否为可行的选择?解决玉米阶段性供给过剩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确实取得了超预期成效,但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是解决玉米供给过多的矛盾,这些政策措施能否解决玉米供给过少的矛盾和避免玉米供给过少的情形发生,仍然有待于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粮食完全市场化,谷贱伤农一旦发生,市场力量解决粮食生产过多是非常有效的。一旦农民不愿生产,粮食市场供给偏少,粮价上涨,让农民恢复粮食生产,这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再度出现供给宽松的状况。更何况,粮食市场中种粮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价格话语权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完全市场化条件下,粮食价格对农民种粮的调节具有明显的滞后性。
在完全粮食市场条件下,如果政府不掌控粮食库存,粮食加工流通企业往往会在供给宽松时压级压价,在供给紧张时哄抬价格。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对经济社会全局的影响与其他农产品明显不同。“蒜你狠”和“姜你军”周期性上演,对经济社会全局影响很小,粮食市场大幅度波动与大蒜和生姜等小宗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完全不一样。
因此,新时代要求粮食市场供求要始终保持相对宽松的状况,粮食支持政策千万不要轻易地完全放弃价格支持或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影响。保留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增强最低收购价形成的弹性和灵活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最低收购价扭曲市场效应,这些改革方向应长期坚持。粮食支持制度改革完善的理想格局应是随着粮食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推进,最低收购价政策虽然存在但实际中基本不起作用,或者所起作用非常小。
当前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没有出库积极性,有的甚至为粮食出库设置重重阻力,确实需要深化收储制度改革,加快政策性收储粮食周转。针对当前储备费用偏高和储备时间越长、政策性收储企业所赚利润越多的问题,应适当降低收储费用补贴水平,构建竞争机制,促进收储的政策性粮食及时出库。
在完善粮食支持政策方向的选择上,社会上还有人认为应以保险政策替代现有的政策性收储和补贴政策。这种观点也需要审慎对待。财政支持的保险政策最终能否让种粮农民受益,让种粮农民在多大程度上受益,这些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实际中,农民对财政支持的保险政策通常评价不高。
综合来看,当前我国既要解决部分粮食品种阶段性过剩问题,又必须避免明显的粮食周期性波动发生,要求粮食调控应着力保持长期相当宽松状况,在坚持2004年以来证明行之有效的粮食支持政策方向的基础上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粮食支持制度,千万要避免因解决粮食次要矛盾而导致粮食供给偏少影响经济社会大局的情形发生。
在以避免谷贱伤农为底线的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过程中,应将完善粮食支持制度的重点放在保护粮农利益和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上,要以满足人们粮食消费升级为导向,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创新粮食优质优价机制,稳定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调动农民扩大绿色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积极性,确保国家掌控粮食合理规模,增加储备粮周转规模,多途径提高抗御国际市场波动冲击能力。(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