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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粮食标准化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李偲 2018-05-10 08: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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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粮办发〔2018〕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加强标准引领,保持标准体系科学性和适用性,促进粮食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助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按照原国家粮食局《关于大兴调研之风 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政〔2018〕30号)的有关要求,标准化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经研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近期先对粮食标准化工作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标

  围绕粮食行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全面了解粮食产业链条中现行标准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的方向以及不同环节的差异化需求,突出安全、绿色、营养、健康、环保和智慧理念,从粮食全产业链角度,为建设科学规范的粮食标准体系提供基础依据,有效引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粮油产品消费升级的新需求。

  二、调研内容

  (一)现行粮食标准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对粮食标准的新需求;

  (三)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设置、运行情况,今后粮食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计划等;

  (四)对粮食行业标准化工作发展建议或意见。

  三、调研方式

  (一)实地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机构、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粮食收储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交易中心、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对粮食标准、粮食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实地调研对象的选择,尽可能覆盖粮食全产业链各个环节。

  (二)问卷调研。各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见附件1、2、3),省、市、县粮食局和检验机构全覆盖;每省对不少于10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企业类型尽可能兼顾粮食全产业链各个环节。

  四、时间安排

  (一)各省自行开展的调研应于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并于6月底前报送调研报告和调查问卷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国家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国家局将选择4~5个省份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时间拟安排在2018年第3季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与调研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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