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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枢:湖南熟 天下足——湖南历代粮食输出述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先枢 编辑:李偲 2018-01-18 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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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熟,天下足”是清乾隆皇帝在一份奏折上的御批,它是从“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演变而来的。

  “湖广熟,天下足”首见于明代弘治年间(1488—1505)何孟春辑录旧作成《余冬序录》一书,其中《送大参曹公之任湖藩序》一篇写道:“今京笺外,郡县分隶于十二省,而湖藩辖府十四、州十七、县一百四。其地视诸省为最巨,其郡县赋税视江南、西诸郡所入差不及,而‘湖广熟,天下足’之谣,天下信之,地盖有余利也。”

  明末清初李釜源撰《地图综要》内卷湖广部分亦云:“楚故泽国,耕稔甚饶。一岁再获,柴桑、吴越多仰给焉。谚曰‘湖广熟,天下足。’”历史学家刘泱泱又从《清实录·高宗实录》中查到,乾隆二年(1737)十一月,湖南巡抚高其倬奏报湖南粮食丰收,乾隆帝览奏后十分高兴,批示说:“语云:‘湖南熟,天下足。’朕惟有额手称庆耳。”谚语新的内涵,意味着湖北与湖南粮食生产地位逐渐发生了变化,从乾隆时起,湖南的粮食生产水平已赶上、超过了湖北。

  长沙地区粮食生产的发达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史记·越世家》载,楚怀王时,齐国使者游说越王,称“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粟是南方对稻的称呼,说明这3处地方是楚国稻谷的主要产地。汉代几百年间,长沙地区在“楚之粟也”的基础上,农业生产又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基地之一。由于农业的发展,东汉时期,湖南粮食开始有外调。《后汉书·安帝纪》载,安帝永初七年(113年9月),“调零陵、桂阳……租米,赈给南阳、广陵、下邳、彭城、山阳、庐江、九江饥民”。这是湖南粮食外调最早的文献记载。作为湖南主要产粮区的长沙地区,楚时已是重要粮食基地,到两汉成为粮仓应没有疑问了。

  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在《与朝臣书》中曾这样说道:“江表惟闻长沙名,有好米,上风炊之,五里闻香。”并把长沙米与邺城附近的“新城梗稻”比较优劣。这表明“长沙好米”在六朝之初就已流传于北方和中原地区。

  三国时,长沙属吴国。1996年出土的长沙走马楼吴简中有一枚“督军粮都尉简”重现了孙吴的军粮运输体系,证明长沙是当时的军粮供应地之一。吴黄龙三年至嘉禾三年(231—234),因武陵五溪蛮叛乱,孙权任太常潘溶为主帅,并派镇南将军吕岱率朱绩、吕据一并在长沙西北扎营,督军5万人讨伐五溪蛮夷。吴简中记载了这次战争中长沙不断进行军粮补给的情况。从三州仓到州中仓两仓库之间一次运输就运了1800斛的税米,相当于现在的29.87吨。

  湖南米不仅质优,而且产量也大。从六朝开始,湖南开始有大量粮食外运。萧梁时的庾肩吾在《谢湘东王赉米启》中说:“味重新城,香逾涝水,连舟入浦,似彦伯之南归;积地为山,疑马援之西至。”“湘州七郡,大艑所出,皆受万斛”。可见六朝时以长沙为州治的湘州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地和供应地,也是当时军粮的主要来源之一。

  到唐中叶,湖南已成为唐王朝的主要粮食供应地,每年都有大量的粮食北运,故《旧唐书•刘晏传》有这样的记载:“潭、衡、桂阳,必多积谷。关辅汲汲,只缘兵粮。漕引潇湘、洞庭,万里几日,沦波挂席,西指长安,三秦之人待此而饱,六军之众待此而强。”这是隋唐时期长沙农业发达,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升平的最好写照,说明湖南潭州(长沙地区)、衡州(衡阳地区)等地的粮食供应在唐王朝中占有很大比重,对全国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

  五代十国时,马氏楚国以长沙为国都。马楚政权大力发展农业,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种植业已形成。据《九国志》,即使在比较落后的奖州(今湖南芷江),在石处温任刺史时,“常积谷数十万石,俞后累献军粮二十余万石”。马楚统治时期,注重水利建设。《宋史·食货志·农田》载:“初,五代马氏于潭州东二十里,因诸山之泉,筑堤潴水,号曰龟塘,溉田万顷。”龟塘即长沙今雨花区之圭塘。马楚在长沙市今芙蓉区东湖街道(原东岸乡东湖村)建有大型常平仓,名“常丰仓”。宋初,原马楚政权在今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所置的龙喜县迁至东湖村,利用常丰仓旧址改建为县城,名“常丰县”,今遗迹尚存。

  宋代长沙仍旧是南方著名的米市。当时,湖南的农业、手工业又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粮食生产位居全国前列。宋代长沙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粮食生产大幅度增长,包括长沙在内的湖南地区已成为全国的重要产粮基地之一。北宋时,朝廷每年从湖南地区调运大批粮食,以供应京师和北方食用。宋神宗时,每年从荆湖南路北运漕米65万石,北路35万石。张师正《倦游杂录》记载,当时湘中粮食大量外运,潭州以“巨舰漕米,一载万石”,为“天下不可及”。南宋时,湖南更是成为朝廷的主要粮食供应地。其时,荆南驻军每年用米9.6万石,由潭州等地“科拨”。第二,农作物品种开始改良。最值得一提的是优良稻种—占城稻的传入。所谓“占城稻”,原种植于越南,大约五代时传入福建。据元代王祯《农书》载:“其米粒大且甘,为旱稻种甚佳。”宋真宗时,江淮、两浙大旱,官府派人到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民间种莳,并雕板印刷其种法,“揭榜于民”。湖南地区种植占城稻大致也从这时开始。当得其种后,又不断加以改良,培育了“象牙占”“蓝田占”“百日占”等新品种,并有早熟者和别种,今统称之为粘稻,即粳稻。南宋叶适《水心文集》说:湖南“地之所产,米最盛,民计种食之外,余米尽以贸易”。

  明代长沙米市比宋元时更为庞大,商品交易量和贩运距离都大大超过前朝。当时整个湘北地区已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产地。长沙米市渐与九江、芜湖、无锡米市齐名。明包汝楫《南中纪闻》中说“楚中谷米之利……散给天下几遍”,长沙城实际已是远近闻名的大米市,围绕长沙还有靖港、易俗河、铁角嘴等许多小米市。明张萱《西园闻见录》载,宣德(1426—1435)年间,苏州、松江一带发生灾荒,而湖南粮食却大丰收,浙江、湖广等地的大商人云集长沙,坐庄收购大米,贩运至苏、松等地,湘江河上运粮船只“数百艘一时俱集”。明顾起云《客座赘语》说,南京是人口稠密的工商城市,民米亦仰仗于湖广、江西,若“湖广、江西亦荒,米客不至,则谷价骤踊,而人情嗷嗷矣”。可见湖广稻米的丰歉已起着调剂市场米价的作用。

  宋元时期,湖南的粮食生产虽有很大发展,但全国粮食产销中心仍在江浙一带,民间流传有“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到明清时期江浙农村转种棉花,成为全国棉纺织业中心,江浙粮食已不能自给,需从湖广一带输入,“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遂演变为“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湖南地区的粮食产量有很大的增长。明代湖南粮食外运数量相当大,《明史·食货志三》载,宣德四年(1429),“复支运法,乃令江西、湖广、浙江民运粮二百二十万石于淮安仓”。又载,成化八年(1472),定全国运京师粮共400万石,其中湖广、江西等地“南粮”324万多石,占绝大部分。到明代后期长江下游的粮食多依靠湖广等地供应,正如明学者吴应箕在《楼山堂集·江南平物价议》中所说,安徽的徽州粮食“大半取于江西、湖广稻以足食用也”。

  粮食产量的增加,为粮食生产的商品化提供了前提条件。明初由于政府采取了招抚流亡、放还奴隶、劝课农桑等有利于经济恢复的政策,全国人口迅速上升。由于人口的增长,城市就业人数(工商业者)的扩大,要求农村提供更多的与城市人口增长比例相一致的商品粮。有不少地区特别是苏州一带人口密集地区出现了“本地所产米谷,不足供食用”的局面,不得不依靠商人从外地贩运粮食来接济。据《清史稿》记载,乾隆四十年(1775)仅崇明一个县就从外地运进粮食30余万石。因而长途贩运粮食量剧增,全国各地之间形成了固定的粮食供应关系,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粮食市场,长沙便是著称于全国的米市。当时浙江、江苏的粮食多仰给予江西、湖南、湖北等地。据清嘉庆《长沙县志》记载,早在康熙(1662—1722)末年,“浙江及江南苏松等府地窄人稠,即在丰收之年,亦即仰食于湖广”。其时,湘米年输出在500万石左右,故“湖广熟,天下足”又逐渐演变成“湖南熟,天下足”,为全国人民所乐道。

  同时,明清时期两湖粮食的外运是中央朝廷和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受到上至皇帝下至封疆大臣的高度重视。从明清《实录》中查得两朝共86年次的外运记载,涉及14个省区,计有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南、陕西、甘肃、四川、江西及京城,也就是说内地绝大部分地区与两湖形成了粮食供销关系。其中以长江下游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对两湖粮食的依赖性最强,在86年次中占33年次,其次是贵州占15年次,再次是两广、福建占11年次。长沙在两湖粮食供应中又占有重要地位。为了平粜和赈灾,湖南府县两级普遍设立了常平仓,并规定了定额,据嘉庆《长沙府志》记载,乾隆二十九年(1765)长沙府储谷量达62359石,定额为12000石,溢额率达419.7%,是湖南省最高的。长沙府所辖各县储谷也达4.1—7.8万石,在县级常平仓中也是最多的。

  湘米的大量外销,长沙米市的兴旺,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的。元末明初和明末清初都经历了从农田荒废到复耕中兴的过程。据《续文献通考·田赋二》载,洪武元年(1368),明政府诏令“许民垦辟为己业,免徭役三年”;洪武二十八年(1395)又诏令凡“洪武二十七年以后新垦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宣宗(1426-1435)时更规定“垦荒田永不起科”。长沙府十二州县的地方官吏忠实执行了这一政策。如清光绪刊《湖南通志》载,洪武中,湘潭知县王叔“政务休养,劝民耕种,不数年麻菽遍野,户口倍增”;醴陵知县黄彦正修举废坠,综理合宜,招抚流移于列邑”;以致长沙地区农业生产恢复甚快并得到大规模发展。明嘉靖《长沙府志》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长沙全府已有官民田地、山塘共3.209万顷64亩。

  明末清初又重复了元末明初的情况。从明末清初战乱到清康熙初年“三藩”叛乱,湖南土地大批抛荒。清政府自康熙开始采取封官的方法大力奖励垦荒,据《清文献通考·田赋考二》记载,当时规定:“贡监生员民人垦地十二顷以上,试其文义通顺者,以县远用;不能通晓者,以百总用。……一百顷以上,文义通顺者,以知县用,不能通晓者,以守备用”。对地方官吏则实行“有田功者升,无田功者黜”的政策。康熙四年(1665),湖南长沙、衡州等属,垦田3133顷16676亩,1667年增至3190顷50亩。上升趋势一直延续到乾隆(1736-1795)年间。如康熙二十四年(1685),湖南田地共13.8923万顷81亩,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增为31.2287万顷98亩,81年间增加了一倍以上。

  明清时期,湖南各地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生产技术都有所发展。明洪武间开筑大石坝,溉田数千亩;万历间善化知县唐源修浚龟塘,袤延20余里,荫田数千亩;随后知县胡锋又开筑塞塘、蓉塘、车戎塘、谷塘等。成化(1465-1487)年间,宁乡县民谢宗玺等还捐资修筑大阳坝,可灌田1万顷。到清代长沙府的农田水利建设又有发展,旧志多有记载,如顺治元年(1644),宁乡县双江口、泉塘等地开始筑堤建垸,先后建成同心围、徐家洲等16垸;康熙五十九年(1720),善化县修筑象鼻坝,可荫田3千余亩。又如宁乡县自乾隆以后,大力“凿井挑塘,筑坝蓄水,点滴不肯轻泄;沿河两岸横江累坝,架筒车汲灌”。耕作、施肥等农业技术也大有长进,水田、旱田各不相同。如水田施肥方法是“薅草坯烧火士,来青草拾牛猪狗粪,沤田池。栽插后,用石灰散布田中,能杀虫、肥土。又或用棉枯、桐枯、菜枯及牛骨灰者。秋获甫毕,即犁田蓄水,曰打白水,以七、八月为美,九、十月次之,有‘七金、八银、九铜、十铁’之谚”,以致“稻粳无滞穗,萑苇(野草)半殁枯”。山区旱田的施肥方法则是“三伏以锄转土覆盖草于下,候雨过炎蒸腐之,以美疆土。一岁种菸,再岁种薯、荞、粱、粟,三岁种芝麻”。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长沙地区农村在清前中期,非常重视水利建设,施肥、保持土地肥力和山地轮作技术已相当先进,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必然大大提高,高的可达“亩岁三石”。

  直到民国时期,湖南仍是产粮大省,长沙成为全国四大米市之冠。长沙沿湘江东岸西湖桥、大西门、潮宗街一带形成了多处粮运专用码头。据长沙市碾米同业公会资料记载,民国初中期每年湘米输出在300万石左右。从长沙口岸出口的农产品中,谷米占了大头。据长沙海关统计,1905—1934年共出口谷米1825.5万石,年均58.9万石,占全省的84.56%。1919年长沙曾应英、葡驻华公使请求,向港澳大批量出口大米;到1937年长沙出口大米价值达900多万元。长沙谷米主要来自滨湖的南县、华容、澧县、安乡、沅江、汉寿、湘阴等县,占60%以上。从1931年到1934年输入粮食300万石,年均75万石;输出粮食100万石,年均25万石,进出之差额部分几乎被长沙数十万市民消费掉。

  长沙米市的兴旺,除了长沙特殊的地理、经济地位外,更主要是建立在湖南全省粮食生产相对发达的基础上的。1929—1947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在3500—5424万亩之间波动,产量在103—217亿斤之间起落。粮食产量虽不稳定,但总产量在全国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当时湖南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1%,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广东(15.23%)和四川(14.8%)。20世纪30年代长沙粮食市场曾一度遭受洋面粉和洋米的冲击。外国粮食在湖南的倾销,致使30年代初期湘米销价跌到每石5元以下,而每石生产成本都在10元左右,造成谷贱伤农。1934年3月《银行周报》指出:湘省近年丰收,却“有大宗洋米运华倾销,致湘米顿失市场。国储既富,价格低贱,不仅农村经济陷于绝境,市面金融亦大受打击。”湘米敌不过洋米,主要是国产品种陈旧,种子靠农民自选自繁,逐渐混杂退化,影响大米品质的提高。一些爱国知识分子面对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决心投身农业技术改造,以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政府也在农业技术推广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如颁布一些奖励农业生产的办法,贷放良种,发放农业贷款,还先后成立了湖南农事实验场、湘米改进委员会和湖南农业改进所等机构,从事水稻等农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和良种推广工作,这些农业科研单位先后向省内征集178个稻种,向外省征集50个稻种,从日本、安南(今越南)、缅甸购进17个稻种,进行穗选和培育,鉴定出“选粘一号”“帽子头”“菜子粘”“改良馅玉”等良种,并在局部地区推广,取得初步成效。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洋米贱农的局面很快被扭转。1936年湖南粮食丰收,全省粮食总产186亿斤,达战前最好水平。加之粤汉铁路全线通车,长沙米市进入鼎盛时期。省府在长沙成立湘米销粤介绍处,设代办事务、介绍押款、情报3个组,更加促进了湘米的输出。当年长沙输往省外的大米占全国流通总量的8.2%。1937年湘米大量销于穗,仅3月一个月运粤湘米就达4070万斤,一时压倒洋米市场,至今传为佳话。其时长沙米市经营粮食集中在沿湘江3片:西湖桥一带称上关,经营湘江上游各县运来的谷米;大西门一带为中关,经营湖北江汉平原运来的豆麦等杂粮;潮宗街一带为下关,经营浏阳、宁乡和滨湖各县运来的谷米。本地粮商不但大量开设粮行,而且远至两广、汉口、江浙、郑州等地开设分号,粤、沪、津及浙江、江苏、河南等地粮商也到长沙开设米厂、粮栈。长沙米市成为名副其实的自由贸易中心和价格、信息辐射中心。

  抗日战争时期湖南支援前线的粮食超过5000万担,与四川、河南同列为全国贡献粮食最多的省份。

  (作者陈先枢系湖南文史研究馆馆员,本文选编自《文史拾遗》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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